2009-12-26

英國離婚律師:五分之一離婚案與Facebook有關

現在的夫妻對婚姻缺乏信任感,以至於經常巡視配偶的Facebook網頁,直到其中一方認定對方出軌,而宣告婚姻玩完了。 

英國電訊報(Telegraph)引述一家律師事務所的說法指出,每五件訴請離婚案中,就有一件把Facebook指為犯罪現場。

導致離婚的一大禍首,是在Facebook上找到的調情電子郵件和訊息,「愈來愈常被指為不合理行為的證據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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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小豬頭為了關心熊爸的澔仔我就教他怎麼看我的非死不可,好險非死不可的操作有夠難的(對小豬頭來說)。不過這些英國人也真是夠了,facebook 竟然能當犯罪現場。

如果台灣這樣搞,那抓猴公司就要失業了>"<...

這能算是科技為抓猴工作帶來的便利嗎?


http://www.zdnet.com.tw/enterprise/topic/developer/0,2000085753,20143505,00.htm?feed=NL:+%A5%F8%B7%7E%C0%B3%A5%CE+%3A+%A5D%C3D%A4%A4%A4%DF+%3A+%B6%7D%B5o%A4H%AD%F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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